經十堰市張灣區人民政府批準,十堰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張灣分局決定在十堰市張灣區國土資源交易網(https://zwq.yongdiwang.cn/trade-engine/trade/index)以網上掛牌方式向社會公開出讓1宗工業用地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標準地”地塊基本情況
(一)地塊范圍及性質:

備注:項目建設需按照《張政儲出(2022)1號工業標準地項目
規劃方案》布局。
(二)掛牌要求:
1、簽訂《成交確認書》后45日內,競得人必須繳清全部土地價款,與張灣區政府簽訂《“標準地”項目建設投資協議》,與十堰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張灣分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競得人按《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標準地”項目建設投資協議》的約定使用土地。如因競得人原因不能按時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出讓人將依法解除《成交確認書》,競得人定金不予返還,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2、簽訂出讓合同后10個工作日內,由十堰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張灣分局與受讓人進行土地交付并簽訂《交地確認書》。
3、競買人須承諾競得后,在地塊所在地內注冊具有法人資格的項目公司,并以該項目公司的名義簽訂出讓合同,辦理登記。
4、此宗“標準地”的耕地占用稅、土地增值稅、契稅等相關稅費由競得人按規定承擔。
5、此宗“標準地”的區域評價(規劃環評、礦產壓覆、地災危評、水評)已完成,競得人在取得土地后,須根據各行業管理規定到相關部門辦理地塊評價(備案)手續。
6、受讓人應嚴格執行本地塊的規劃條件,嚴格按照相關指標要求落實。受讓人須承諾在土地正式交付次日起半年內開工,開工后三年內全部竣工,并按《“標準地”項目建設投資協議》的約定辦理竣工驗收和達產復核。
7、出讓人依據投資建設協議的約定,對“標準地”分時段辦理不動產權證。
二、競買資格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法規和本公告另有規定外)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應單獨競買。凡在本市城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出讓過程中有不良競買行為,涉嫌違法用地未接受處罰前,因自身原因閑置土地,以及拖欠土地出讓價款的企業(包括其法定代表人和控股股東),均不得申請競買。
三、用戶注冊與競買申請
1、競買申請人依照規定,向CA數字證書辦事處(武漢、宜昌、襄陽等)或進入CA證書官網辦理CA數字證書(http://www.hbca.org.cn/index.jsp);
2、競買申請人辦理CA數字證書后需完成網上注冊。(注冊時應按系統操作說明認真填寫注冊表格、提供真實、有效的注冊信息,成為注冊用戶);
3、競買申請人需辦理網上銀行支付系統。
四、報名申請與資格審查
申請人可于2022年5月5日16時前登錄十堰市張灣區國土資源網上交易系統提交競買申請書并交納競買保證金,截止時間為2022年5月5日16時前(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申請人名稱與交款人名稱應當一致,競買資格將于2022年5月5日16時30分前在十堰市張灣區國土資源網上交易系統予以確認。
五、掛牌出讓時間、地點
網上公告時間:2022年4月8日-2022年4月27日,計20天。
網上掛牌期間:2022年4月28日-2022年5月7日16時,計10天。
網上摘牌時間:2022年5月7日16時。
掛牌及摘牌地點:十堰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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